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让广大党员教师认真探寻教育本质,形成“时时谋发展,处处出业绩”的生动局面,努力成为部门及学院品牌建设的主力军,推动学院双高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2月1次/月
三、活动对象
部门全体党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
四、学讲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
2.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四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
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等;
5.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
6.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等;
7.《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等;
8.其他相关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开展此项既是提高党员教师理论水平的重要举措,又是加强党员教师业务水平建设。
2.履职尽责,抓好落实。要坚持素材选取科学规范、准备充分,开讲前一周将拟讲资料报总支、支部审核,合规后方可开讲。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学院、部门网站、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2023年“月月学、月月讲”学习教育活动宣讲人员安排表
2023年4月1日
附件:
2023年“月月学、月月讲”学习教育活动宣讲人员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