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9年高职扩招新生报到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9-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任务

新生入学报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义

副组长:娄广信、宫先成、张宏伟

成员: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党院办负责新生报到的整体安排、协调工作。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周海权

副组长:李兵科

成员:党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高职扩招新生报到综合协调工作。

(二)招生资格审查组

组长:刘岁岐

成员:招生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新生资格审查。

2.发放报到流程表。

(三)收费组

组长:李维平

副组长:杨捷

成员:计划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好现场收费,保持收费良好秩序和安全。

2.安排非报到时间来校学生的收费工作。

(四)接待注册组

组长:孙明强

成员:各二级学院学生科负责人及学生处、团委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统一划分二级学院报名注册场地,做好报名注册工作。

2.负责非报到时间来校学生的接待住宿等服务工作。

3.各二级学院设立档案接转处,具体负责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及新生档案接收工作。

4.按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负责做好学生宿舍和床位的安置及公寓用品发放等工作,并保障非报到时间来校学生的公寓用品便捷发放。

5.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6.负责迎新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管理,统一志愿者服装标识,分别在学院北、西和南门做好接待服务和引导工作。确保迎新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新生和家长提供热情、周到、温馨的志愿服务。

7.根据各工作组需要,安排志愿者协助各工作组开展迎新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迎新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闫社教

成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落实报名现场桌凳提供及管理、保障资格审查和缴费等处迎新工作的网络和用电事宜。

2.设置现场“医疗救护点”,做好突发医疗事件保障工作。

3.办理新生“校园一卡通”,做好校园卫生保洁工作。

4.印制发放新生报到期间午餐券,负责报到新生午餐。

(六)治安保卫组

组长:赵毅

副组长:贺录乾

成员:保卫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做好新生户口接转工作。

2.负责门卫管理和报名现场秩序的维持警戒工作。

3.疏导管理校园内交通及车辆停泊,9月19日—20日接送新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4.在重点部位制作、悬挂谨防诈骗的提示牌。

5.加强院内巡逻,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报名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工作地点:

2019年高职扩招新生报到地点安排在图书馆一楼大厅。各二级学院及各部门按照安排指定位置开展迎新工作。

三、时间安排

9月19日-20日(星期四、五)8:30—17:00时(午饭轮换用餐)新生统一报到注册。

四、工作流程

1.高职扩招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资格审查组登记并领取报名流程表。

2.持报名流程表在收费处按照类别缴纳相关费用。

3.按照录取专业在各二级学院进行报到注册。

(1)脱产学习新生按照专业编班,并安排住宿,与普招录取学生相同管理。

(2)非脱产学习新生按照专业编班,并委派专人担任班主任,详细登记个人信息,组建相应班级微信或QQ群,做好后续学习及管理工作。

4.19日-20日下午13:00在学术报告厅召开高职扩招新生培训会,各二级学院组织已报到注册新生参加。

5.已报到注册新生由各二级学院安排参观校史馆、体育馆及各二级学院实训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制定新生入学工作安排。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责,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将工作安排及值班人员名单9月18日17时前送招生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将非脱产学习班级班主任名单及时向教务处、学生处报送,以便后期学习及管理事项安排。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与高职扩招新生联系,做好报到注册人员统计工作。

3.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学籍管理规定,高职扩招属于特殊类型招生,学院教务处明确2019年高职扩招录取新生不能进行专业调整。

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所有参与迎新工作的人员,报名期间挂牌上岗;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各部门办公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学生及家长联系;每一个学生宿舍门口统一位置张贴所住学生的部门领导、学生科长、辅导员(班主任)手机及办公室联系电话,保证电话畅通。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热情、周到、细致地为新生和家长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以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服务工作,塑造学院良好形象。

5.严禁乱摆乱卖。校内各商店不得超出原经营范围,不得在店外的任何地方摆摊设点;校内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营业性活动。由学院党院办牵头,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处等联合检查,凡发现未经允许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除没收全部物品外,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各学院要教育和管理好本学院的学生,杜绝学生参与违反学校规定的经营性活动。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17日